大型设备使用与共享制度
大型设备属于实验室的贵求资产,应由专人管理井实行格的使用存记制度。
1、使用大型设备之前,应向实验室主任提出申请并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表》,由实验室主任市批后方可。
2、使用前将填写好并由实验室主任签字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表》交设备管理人员。
3、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仪器之前应完整检查仪器设备的好坏。
4、在使用仪器设备之前应仔细了解仪器备的性能和操作规则。
5、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规则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
6、使用完毕后应由实验室管理人员检查仪器使用情况并填写相应的使用记录表格。
7、管理人员应经常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以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8、所有20万元以上设备必须加入重庆市科技资源共享平台。